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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07环境影响评价师1月30-2月5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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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7]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年限证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考生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无论过去是否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免试科目手续。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考生,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在鄂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可在省人事考试网将参加2006年考试的考生姓名和档案号下载,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布,便于考生报名查询核对。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元月30日~2月5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7年5月12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07年5月13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各地务必于2007年2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前3科为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在组织考试时,提醒应考人员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分别用2B铅笔、黑色钢笔(签字笔)在指定的区域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4.
考4科
01.
环境影响评价4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
考2科
01.
环境影响评价2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七、考点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的规定执行。(由环保部门到报名现场收费)。
各地人事、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附件2: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3: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湖 北省 人 事 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元月十八日
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 专 业 名 称
旧 专 业 名 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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