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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资委:2015年高级经济师笔试事项通知

发表时间:2015/7/8 15:01: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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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笔试(开卷)时间定于2015年7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周六)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和二楼阶梯教室(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乘公交车到艾格眼科医院站下;坐地铁2号线在虎泉站下。

因学院周边道路施工,请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考场地点准确位置,以免误考。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结束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3.迟于开考时间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4.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5.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考生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6.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

成绩,并在1年内不得参加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1)考生偷看或传递纸条;

(2)用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有关考试内容信息;

(3)答题时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题结果者;

(4)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

(5)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

(6)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作弊的;

(7)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8)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者;

(9)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者。

三、成绩发布

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在考试结束1个月以后通过省国资委网站(www.hbgzw.gov.cn)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省经济高评办联系方式:湖北省国资委人事处628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7号省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张敏慧

联系电话:027-87235624

附件:2015年度全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考场安排表

2015年度全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考场安排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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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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