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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准考证打印9月8日-14日

发表时间:2017/6/21 15:30: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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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9月16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17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一科)考试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至7月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报考人员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报名期间,考生交费成功后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7月8日9:00至7月14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财政厅、原省计委《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豫财规[2000]3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报名费5元,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9月8日9:00至9月14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考试教材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电话:010-68033566)或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 65925336)。收尾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发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附件:价格鉴证汇总表.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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