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2013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人员须携带“成绩合格证明”)、公需科目合格证.、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抚顺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医(药、护、技)师以上资格的带下一级资格证书,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10房间审核,到214房间办理合格证书。
办理证书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证书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人社局二楼210、214房间
联系电话:52424116、5242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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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