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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深圳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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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7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1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集中办理时间:2007年 2月5日-2月9日  ,3月5日-3月9日,逾期6个月不办理者,取消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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