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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事考试网:2012年城市规划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发表时间:2013/5/22 17:15: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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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报名时选择“市直”为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科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为报名点的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各县市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县市区报名点登陆证书办理系统办理证书业务,审核通过后,由各报名点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向单位(仅限报名点选“市直”的考生)、县市区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二)单位、县市区报名点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单位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14日凭身份证到各单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证书。各报名点联系方式(点击查阅)。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证书业务不予办理。

(三)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所属报名点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1.单位介绍信(模板)

2. 城市规划师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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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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