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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计: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6 14:53: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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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通知 (12月20日-30日报名)

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长财会考〔2014〕4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4〕25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2014年12月20日至30日。

二、考试报名方式

2015年上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

三、考试时间

2015年上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5年4月11日至26日期间进行。各区、县(市)财政局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长沙会计网,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证件照一致的相片和相关有效证件,按级次到省、市有关区、县(市)财政部门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15年考试所用教材采用财政部新题库,变化很大,相应考试用书也进行了较大修订。所需教材在网上报名时网上订购。

各区、县(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2015年上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 〔2014〕25号)

长沙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6日

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常见问题解答、报名入口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

附: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会[2014]25号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12月20日-30日。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或蓝色、白色)。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照片必须与本次上传证件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按此规定安排指导本地考生报考。

二、考试科目

我省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修订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新的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科目定为: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5年4月11日至26日进行。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尽早联系考点,安排好考试时间并及时公布,以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在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完毕后,考试系统根据标准答案判定考生考试得分并即时显示,全部科目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四、报名方式

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

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30日至4月10日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遗失准考证,考生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有关考场设置及座位等具体信息见考生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不得调整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公布考试结果后6个月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证件照一致的照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到所属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1、2014年12月17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5年上半年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相关考试事项。

2、各市州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安全保障的紧急通知》(湘财会便〔2012〕11号)、《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标准》(湘财会〔2014〕20号)要求,认真选择考点考场,且须经过省财政厅确认。

2015年3月13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本地区2015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

3、2015年3月3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在网上设置好考点考场信息并生成准考证,及时告知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

4、2015年4月1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2015年4月11日至26日举行无纸化考试。

6、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必须在本地区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前,将考试结果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7、各市州应在本地区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有关考试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2015年上半年考试工作总结。

8、2015年5月15日前,省财政厅(会计处)向社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9、2015年6月1日起,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开始证书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强加任何附加条件。

各市州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

七、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   李铁铀  0731-851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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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关于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自官方公布考务文件,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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