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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事考试网:2016年翻译资格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6/3/10 17:23: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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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16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2日和11月6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类 别考试科目
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二、三级笔译(英、日)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一、二、三级笔译(英、日)笔译实务
11月6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二、三级笔译(英)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笔译实务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16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15日~29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三)上半年考试5月13日~19日(下半年考试10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

联系人:刘征

联系电话:(010)68995947

邮  箱:nttac@catti.net.cn

单  位: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  编:100037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相应的收费票据将在考点发放。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网址: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联系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附件:1.2016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计划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

单位名单(206所)

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
1安徽大学27南昌大学53华南师范大学
2中国科学科技大学28江西师范大学5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3合肥工业大学29辽宁大学55广西大学
4安徽师范大学30大连理工大学56广西师范大学
5北京大学31东北大学57广西民族大学
6北京交通大学32大连理工大学58贵州大学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3辽宁师范大学59贵州师范大学
8北京理工大学34沈阳师范大学60海南大学
9北京科技大学35大连外国语学院61河北大学
10北京邮电大学36内蒙古大学62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1北京林业大学37内蒙古师范大学63河北联合大学
12北京师范大学38宁夏大学64河北师范大学
13首都师范大学39山东大学65燕山大学
14北京外国语大学40中国海洋大学66郑州大学
15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41中国矿业大学67山东科技大学
16北京语言大学42中国石油大学68南京理工大学
1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3中国地质大学69青岛科技大学
18外交学院4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70济南大学
19国际关系学院45厦门大学71山东师范大学
20华北电力大学46福州大学72曲阜师范大学
2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7福建师范大学73聊城大学
22河海大学48兰州大学74鲁东大学
23南京农业大学49西北师范大学75青岛大学
24南京师范大学50中山大学76烟台大学
25徐州师范大学51暨南大学77山东财政学院
26扬州大学52华南理工大学78山西大学
79太原理工大学10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39新疆大学
80山西师范大学110中南民族大学140新疆师范大学
81西北大学111三峡大学141云南大学
82西安交通大学112湘潭大学142云南师范大学
83西北工业大学113湖南大学143云南民族大学
8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14中南大学144浙江大学
85陕西师范大学115湖南科技大学145浙江师范大学
86西安外国语大学116长沙理工大学146浙江工商大学
87复旦大学117湖南师范大学147宁波大学
88同济大学118吉林大学148重庆大学
89上海交通大学119华东师范大学149西南大学
90上海理工大学120上海师范大学150重庆师范大学
91上海海事大学121上海外国语大学151四川外语学院
92东华大学122上海对外贸易大学152西南政法大学
93河南科技大学123上海大学153延边大学
94河南大学124四川大学154东北师范大学
95华南师范大学125西南交通大学155北华大学
96信阳师范学院126电子科技大学156吉林师范大学
97黑龙江大学127西南石油大学157南京大学
98哈尔滨工业大学128成都理工大学158苏州大学
99哈尔滨理工大学129西南科技大学159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100哈尔滨工程大学130西华大学160北京工商大学
101东北林业大学131四川师范大学161长春师范学院
102哈尔滨师范大学132西南财经大学162大连海洋大学
103武汉大学133南开大学163东北财经大学
104华中科技大学134天津大学164东北电力大学
105东南大学135天津理工大学165广东工业大学
106武汉理工大学136天津师范大学166广西科技大学
107华中师范大学137天津外国语大学167贵州财经学院
108湖北大学138天津财经大学16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169国际关系学院182昆明理工大学195西安石油大学
170河北传媒学院183牡丹江师范学院196西北政法大学
171河北工业大学184南京林业大学197西南民族大学
172河北科技大学18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98云南农业大学
173河南农业大学186山东建筑大学199浙江理工大学
174河南中医大学187陕西科技大学200中国传媒大学
17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88上海中医药大学201中国民航大学
176华东交通大学189沈阳建筑大学202中国人民大学
177华东理工大学190沈阳理工大学203中国政法大学
178华东政法大学19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79华南农业大学192武汉工程大学205重庆医科大学
180华中农业大学193武汉科技大学206重庆邮电大学
181空军工程大学194西安理工大学

 

附件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号 
在 读 证 明   兹证明:学生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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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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