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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财政局: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2 10:05: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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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统一按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核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漳州市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12月10日后到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漳州市芗城平等路72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请互相转告,并尽快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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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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