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提交报名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东莞市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地址:东莞市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二、送交材料清单
1.《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如不慎遗失,请下载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在电脑上填妥、导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盖章。
2. 本人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送审,并备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3.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并请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相片必须是近半年内的本人照)。
《报名发证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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