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注册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至3月3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监理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关于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5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21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扬州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二)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月22日~3月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6~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后,应于2017年3月6~7日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核。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5月12~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其他事项
今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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