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用书征订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5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订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用书的通知》(中评协[2012]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用书征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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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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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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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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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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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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