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403号文件规定,将收取考务费(含报名费)80元人民币/人。考务费由网上第三方收取后,上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按照规定与考试实际情况拨付各院校相关费用,各校在经费下拨一周内将事业单位通用票据交回省学位办,票据由省学位办转交教育厅。
(二)各校需设置报名咨询服务电话。各校将咨询电话号码于2015年3月2日前上报省学位办,以便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三)省学位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6795号省电大北门五楼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0431-85314191 传真:0431-85314190
电子邮箱:719043376@qq.com、34516009@qq.com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