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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2日起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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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函[2006]105号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人厅发[2006]48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6]46号)精神,从2006年起,我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相结合试点工作。现就晋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省财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

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工作

(一)考试报名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等11个系列(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发〔2003〕48号)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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