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领取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定于2009年1月17日发放。按照文件精神,考试合格人员经验证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示: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成绩查询单上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代领证书者,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4、证书工本费15元

二、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三、领证地点: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大木桥路40号,近肇嘉浜路)

交通:轨道4号线、104、205、41、43、45、72、89、17、814、572、575、872路等公交车可达。(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四、领证时间及安排:

117日(星期六) 初级 中级
8301130 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 徐汇区、静安区
黄浦区、闵行区
普陀区、虹口区 虹口区、长宁区、卢湾区
闵行区、杨浦区 嘉定、松江、金山、南汇、奉贤、青浦、崇明、梅山、金山石化
1300—1630 浦东新区、卢湾区 浦东新区
闸北区、杨浦区
普陀区、宝山区
黄浦区、闸北区 嘉定、松江、金山、南汇、奉贤、青浦、崇明、梅山、金山石化

注:
1.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金山石化、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地区财政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初级资格证书在各地区财政局领取。

2.逾期领证者必须按照上述领证要求,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办理。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1605室),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后领取证书。

五、考试用书

会计职称考试用书可以在会计职称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六、推荐培训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隶属于中大网校(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全国十佳企业培训机构),为满足广大学员的需求,将提供网络形式的远程培训,点此直接报名>>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00八年十一月

 

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大网校(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

与其它学员进行交流: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