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在市人事局、财政局的领导下,我市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具体工作由市会计考办(市财政局会计处,咨询电话5521543)组织实施。
二、考试工作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
苏职称[2003]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07年年底。具体条件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参加每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3、学历和资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毕业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毕业或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4年以上;
(3)本科毕业或学士,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15年(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财会工作20年)以上,同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考试科目和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用时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
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南京,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时间:2007年6月10日—6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属地到各县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集中初审报名,填写《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由县区会计管理部门集中携带考生学历证书、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职称)中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料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到市会计考办,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会计考办。
市直报名点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604室),联系人,沈军英,联系电话:5521543。
各县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确保报名质量。
(六)证书及有效期。考试合格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转发的由全国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08—2010年)有效。
(七)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苏价费函[2002]72号标准,每人收取110元。
三、评审工作
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高级会计师资
格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连云港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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