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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局:2011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1/2/11 10:23: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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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2:00- 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到2011年12月31日。

四、考场设置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0-2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

4、照片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5、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6、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6月6日-6月17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六、收费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8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5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当天在考试现场领取,或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管理

(一)2011年9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和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其他

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3

考务咨询电话:  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6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温馨提示:

为了不使您在百忙的工作中错过考试报名时间,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短信报名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提示信息发送到您登记的手机上。请即刻认真填写以下各项,以免您贻误报名时机。该短信服务全免费。点击订阅>>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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