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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协:核发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6 14:35: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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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的通知》(财考办[2014]218号)和《关于核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财考办[2014]217号),现将我省合格证书申领及全科合格考生入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证书申领

(一) 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申领

1、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考办)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2、已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但未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最后一科考试通过所在地市州考办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

(二)全科合格证书申领

1、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并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2、已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但未获得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省考办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

(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办理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手续的须提供历年有效合格成绩单;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的须提供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姓名或者是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姓名变更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四)委托领取

委托他人代理领取合格证,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会

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同时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申请入会人员请提交以下入会相关资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表格可在省注协网站“注册管理相关表格下载”处下载)。

(二)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未获得合格证号申请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的考生上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

(二)到市州考办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的时间以市州考办公告为准。

(三)长沙地区专业阶段合格考生请在正常工作日到长沙市考办领证,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0426房间,联系电话:0731-88666324,联系人:尹鹏飞 。

(四)全科合格考生请在正常工作日到省考办(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机关大楼19楼)考试培训部领取合格证书,联系人:周再珍,联系电话:0731-85165285。

(五)办理入会手续人员请到省注协会员部提交材料,联系人:陈奇,联系电话0731-85165268。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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