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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2/6/1 18:18: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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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2年山西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在6月4日至22日期间展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情如下:

(一)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续考考生必须要填写档案号。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首次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由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汇总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初审部门报名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2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 (附件3)和“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 (附件4)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汇总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初审部门报名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四)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5),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2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各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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