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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变更中省直考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认定审批地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2/25 16:59: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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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吉财会函【2016】21号

关于变更中省直考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认定审批地点的通知

中省直考区各位考生:

按照省政府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作为行政许可项目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管理。审批地点由省会计学会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自2016年开始在中省直考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

二、办理事项:会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审批。具体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核、确认、证书发放。

三、办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办负一层22号窗口,联系电话82752737。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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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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