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通知】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会同统计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周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注册(新系统,所有考生均先注册再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9:00-2018年6月13日16:00。(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14日-15日,每天9:00-11:30,13:30-17:00。
资格初审地点: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2018年6月18日16: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新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必须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统计 专业工作已满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报名表上“单位意见”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不必单独提供。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其他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四)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五)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统计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及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于6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六)10月10日至10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网址: http://csp.stats.gov.cn/)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网址:https://mall.jd.com/index-49117.html)购买,联系电话:010-63376901。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有专人值班,请将联系人和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1.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3.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 5月30日-6月13日 | 网上报名 | ||
| 6月14日-15日 | 现场资格初审 | ||
| 6月7日前 | 各市统计局向省统计教育中心上报教材征订单 | ||
| 6月18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 6月下旬 | 进行报考资格终审 | ||
| 10月10日-19日 |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 10月17日前 | 向全国统计考办上报值班人员信息 | ||
| 10月19日 | 各考区领取卷、卡 | ||
| 10月21日 考试 | 上午 | 09∶00 - 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
| 09∶00 - 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
| 下午 | 14∶00 - 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
| 10月22日 | 各考区答题卡、备用卷送省 | ||
| 10月29日前 | 向全国统计考办寄送答题卡、备用卷 | ||
| 12月下旬 | 根据全国统计考办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
| 报考人员登陆国家统计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 |||
附件2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用书征订单
征订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教材名称 | 单价(元/本) | 征订数量(本) | 金额 | |
| 中级 | 《统计相关知识》 | 32 | ||
| 初中级 | 《统计业务知识》 | 44 | ||
| 合计金额 | ||||
备注:准备考初级职称的学员,只需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统计相关知识》及《统计业务知识》共2本。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
指导与习题征订单
征订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教 材 名 称 | 单价(元/本) | 征订数量(本) | 金额 |
| 中级《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 18 | ||
| 初中级《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 30 | ||
| 合 计 金 额 |
备注:准备考初级职称的学员,只需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统计相关知识》及《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共2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3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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