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职改办〔2016〕11号
眉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接川职改办〔2016〕11号文件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16〕7号文件确定的合格标准,我市参加2015年度经济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中,骆晓梅等43人成绩合格(其中中级38人、初级5人)。现将合格人员名单通知于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证书,并做好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2015年四川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眉山地区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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