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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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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

审计、税法、会计、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

三、报名日期

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周一至周六办公)

四、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选择科目报名,分科缴纳报名费;

2.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交纳两张一寸黑白近期免冠照片,审核无误后,填写报名表;

3.使用IC卡报名,考生人手一卡,在五科考试成绩合格年度内自行保存。申请办理全科合格证时,将IC卡连同五科成绩合格单一并上交。

五、报名地点

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考生可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三楼西头(新华区康乐街35号)办理报名。

六、考试用书和考前辅导

1.考试用书在报名时统一征订;

2.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省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

七、考试时间

9月17日(审计)、18日(税法、会计)、19日(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

咨询电话:0311——7885713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四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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