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2012年3月13日—16日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请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从今年开始,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时,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实时确认资格审核和缴费。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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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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