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
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21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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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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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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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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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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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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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安全工程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安全工程师网络辅导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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