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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笔译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8/3/1 17:57: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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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于2018年3月19日至20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大厅24号窗口)办理应试人员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考一级翻译的应试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须携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1份。

其他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应试人员材料时,将对应试人员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进行报名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的要求执行。

附件: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doc

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国家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上半年我省组织英语、日语一二三级笔译考试;法语科目考试在北京、上海设置考区;阿拉伯语科目考试在北京设置考区。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笔译综合能力》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亦请各地在考场准备草稿纸备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2)。

各地在考试报名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一级资格报考条件和二级资格免试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月9日9∶00—3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3月9日9∶00—3月22日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1份。

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时间,截止时间统一定于3月20日16:00(不少于2个工作日)。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14:05。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信息设置为: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各市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15所).docx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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