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10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17日举行,考点保定。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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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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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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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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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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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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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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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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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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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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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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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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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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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们,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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