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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领取《报关员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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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将于2007年1月31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为方便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1月31日-2007年7月31日(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办公大楼)1514室

电话:81103612

二、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准考证主证;

(三)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非广州市区考点的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地点和时间请与原报考海关联系。 

                           广州海关教育处
                                               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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