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23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合格人员名单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黄国庆等53人专业考试合格,何昌兵等333人基础考试合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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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