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做好2015年度土地估价报告
质量抽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2]23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国土 资[2007]85号)和《福建省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注册暂行办法》(闽国土价协[2011]003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我会将按计划于2015年3月底前对全省所有会员机构的土地评估报告进行抽查,4月份完成评 估报告质量评审。请各机构务必按要求认真做好电子化登记备案工作,对于全年无土地估价报告业绩的机构将不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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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