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初审、确认时间划分
时 间 | 区 县 |
2016年1月19日、20日 | 沂源、博山 |
2016年1月21日、22日 | 淄川、周村、文昌湖 |
2016年1月25日、26日 | 高青、桓台 |
2016年1月27日—29日 | 委直属、市管、高新区 |
2016年2月1日—3日 | 张店、临淄 |
六、提交材料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为A4纸),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盖章后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必要聘书);
5、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附件3)。
6、以现有资格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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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