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人考发[2006]8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
)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各市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从2006年4月开始,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于2006年8月4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2006年8月1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于2006年8月25日前整理试卷预订单(附件4)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五、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六、考试教材由河北省国资委法规处负责。
七、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有关试题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010-63193262、63193367)联系。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值班电话:0311-3834743。
附件:
1、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4月 |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市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
8月4日前 |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报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免试表和免试材料(不包括免试人员的报名表),8月7日前寄出 |
8月18日前 | 反馈复审结果 |
8月25日前 | 各市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上报试卷预订单 |
9月 | 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 |
10月中旬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 |
考 试 | 10月 21日 | 上午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 22日 | 上午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10月中下旬 | 各市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和信息软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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