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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日—21日;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22日—24日; 网上交费时间:2008年12月22日—25日。 下载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考生自行下载) 2009年度考试时间:
二、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查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程序,并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现场确认:区直考区考生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进行资格审查,各盟市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471)6287995 四、考试用书 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五、推荐培训 中国注册税务考试网隶属于中大网校(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全国十佳企业培训机构),为满足广大学员的需求,将提供网络形式的远程培训,点此直接报>> 附: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3个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管理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 硕士学位后,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两年。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一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5年年底。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 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科目设置
其中《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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