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各地正在进行,2013年四川成都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4日至7月4日;审核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5日;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4日至7月6日;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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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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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4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5日。
(三)缴费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6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6月4日至7月15日。
(五)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
(六)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9月7-8日举行。
9月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
9月8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二科”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认档案号。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如果在报名时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2.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往年已报考过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28号房产大厦25楼2511房间,咨询电话:028-86279776。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为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个科目每人每科8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教材征订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附件: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附件: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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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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