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7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2日举行。为做好兵团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级别及方式
考试分中、初两个级别。为非滚动考试,试卷均为客观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2、免试条件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2)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