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发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发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甘职改办函〔2010〕31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及颁发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上述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颁发资格证书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立即通知本人并做好颁证工作。办理证书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初)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成绩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到省职改办办理。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请登录张掖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rc.zhangye.gov.cn/Index.html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张掖考区发放资格证书的合格考生花名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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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