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16年度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包头考区的考生:
2016年度初级会计师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自即日起开始领取证书,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于每周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到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会计科1101办公室领取。
咨询电话: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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