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和中、初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合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30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3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1.高级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办理: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
2.中、初级水平评价合格证书的办理: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和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
3.考生委托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合格证书: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取得资格时间
2013年度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期从2013年开始计算,有效期限2年;中、初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3年9月。
六、联系电话:(023)86868835
附:样表一:
重庆市通信专业高级水平评价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中初级考试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高级考试不填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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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