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2015年石家庄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请参加2015年石家庄注册计量师考试的考生及时做好报名工作,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015年石家庄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安排:
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3月4日至24日17时30分
注册计量师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0日17时30分
石人考发〔2015〕1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6月13、1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是:
6月13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4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应考人员自6月5日至11日,可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计量师报名时间及方法
今年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24日17时30分。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选择相应报名入口,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名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3月24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请务必保存好连网打印的报名表,以备考试成绩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核之用。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二)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待考试管理机构扫码报名信息后,请适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7时30分。
(三)资格审核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采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后审的方式,不合格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后审。要求全部科目应考成绩通过人员于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网站上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2、报考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还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于3月23日至25日携带报名表、免试表及有关免试材料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视为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按国家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条款处理: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地 址: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层)
联系电话:89631750
4、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盖章、盖章人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证明(部分学历需要做学历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核);
(5)专业工作年限制式证明(河北人事考试网站下载,单位盖章、盖章人签名);
(6)《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一式2份(免试表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后填写,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单位签字盖章);
(7)资格证书;
以上(2)-(4)、(7)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免试人员各2份,单位签字盖章)。
5、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的装订顺序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每人按顺序装订1份):
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每人按顺序装订2份):
报名表+《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聘任证明
四、考试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72,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7时3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3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如需开具发票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及考试科型目题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
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实施。监考人员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2015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教材,点击查看
七、提示: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
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学历学位证明有关要求》(附件2)。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参加实习的工作时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学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部分科目免试材料经上级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续报剩余科目。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
7.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必须是“制式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要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可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年限证明。
8.报考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各种材料的复印件需准备两套并分别装订成册。
附件1、有关学历认证材料的要求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5年石家庄注册计量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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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