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标准名称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二.设定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条。
三.申请受理条件
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
四、申报材料
(一)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上报。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是否年检
否
八.是否收费
否
九.办公地点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0475-8910858
十二.窗口联系人:陈立峰
十三.投诉方式:0475-8910806 89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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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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