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办证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级有关单位,中省驻汉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局:
接陕西省职改办转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人社厅函〔2013〕94号)通知,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我市共有871位同志成绩合格,其中初级(士)126人, 初级(师)389人,中级356人,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本人填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提前填写好证书编号(表格及证书号码请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查询),并另附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根据省市职改政策和汉职办发〔2013〕32号文件精神,各县区、部门及中省单位要对本县区、部门下属单位初级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合格登记表下方左栏签注意见后,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一个模块)到市职改办办理证书,证书随办随领。中级合格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或成绩单、学历证、医(药、护、技)师资格证、职称外语证(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原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单位所有合格人员须由单位主管职称工作的人员统一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复审,对具备办证条件的,予以登记办证。对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而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办证。
为便于办理证书,本次资格审查和登记集中在3月24日至28日,初级证书随办随领;中级证书 4月底领证。凡不具备计算机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证书人员,请在取得合格证书后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周到市职改办登记办证,专业成绩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10月31日,逾期责任自负。
办证地点:市政府大楼624号,联系人:牛超,电话 2626130
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871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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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