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前冲刺卷
一、单项选择题
1.投资者在期货公司为其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一交易日日终应当具有累计()个交易日、()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A.10,10
B.20,20
C.10,20
D.20,10
2.在对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相关投资经历进行评估时,投资者应当提供()的最近()内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A.相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1年
B.相关证券经纪人签字,2年
C.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3年
D.加盖相关证券公司财务专用章,6个月
3.对于未能通过开户知识测试的投资者,()。
A.期货公司在5年内不允许其再次参加测试和期货交易
B.期货公司永久不允许其再次参加测试和期货交易
C.期货公司可以在继续培训后再组织其参加测试
D.如有其它证据表明其具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可以为其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在期货公司为其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一交易日日终应当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故C选项符合题意。
2、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故C选项符合题意。
3、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指导,对于未能通过测试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可以在继续培训后再组织其参加测试。故C选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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