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期货结算机构

发表时间:2013/2/20 15:24: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3月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定于3月30日进行,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加从容的步入考场,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市场基础知识》的重要知识点辅导,希望对您此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性质与职能

(1)期货结算机构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

(2)主要职能:

①担保交易履约。交易双方并不发生直接关系,只和结算机构发生关系,结算机构

成为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和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

②结算交易盈亏。每一交易日结束后,期货结算机构对会员的盈亏进行计算。

③控制市场风险。当市场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亏损使会员保证金不能达到规定水平时,结算机构会向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会员收到通知后必须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交齐,否则结算机构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二、组织形式

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①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目前我国采取该种形式。②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

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三、期货结算制度

国际上,结算机构通常采用分级结算制度。

四、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概况

1.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均是交易所的内部机构。

2.我国境内期货结算制度

(1)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采用全员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实行风险共担。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结算担保金由结算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属于结算会员所有,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应当以现金形式缴纳。

相关文章: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试点汇总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考试术语精华汇总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考试考点汇总

更多关注: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报名时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期货从业

        [无忧通关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不过退费高端服务

        680

        了解课程

        856人正在学习

      • 期货从业

        [金题通关班]

        2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图书赠送校方服务

        158

        了解课程

        456人正在学习

      • 期货从业

        [金题强化班]

        1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128

        了解课程

        35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