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期货从业资格课程 全面的了解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期货从业资格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5.【答案】A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从事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l年。
26.【答案】B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27.【答案】B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自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
28.【答案】B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29.【答案】A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30.【答案】A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
31.【答案】C
【解析】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问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介绍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32.【答案】D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l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
33.【答案】D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4.【答案】c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5.【答案】D
【解析】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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