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31.ABCD【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与期货公司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不得作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
32.ABC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21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33.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期货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场所等方面应当严格分开,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超越期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客户保证金存管、交易、结算、风险管理、财务会计和营业部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期货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期货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期货经纪服务的,不得降低风险管理要求。
34.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的情形。
35.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下列情形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0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②变更名称;③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④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
36.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①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②拟更换董事长、总经理;③财务状况恶化,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标准;④客户发生重大透支、穿仓;⑤发生突发事件,对期货公司和客户利益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⑥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
37.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的董事会除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审议并决定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确保客户保证金存管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各项要求;②审议并决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8.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在期货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期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39.ABCD【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26条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50条的规定,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40.AB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53条第2款的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本公司网站和营业场所提示客户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其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41.AB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56条的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客户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同步录音;以计算机、互联网等3-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保存该交易指令。
42.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①申请书;②任职资格申请表;③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④身份、学历、学位证明;⑤资质测试合格证明;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3.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期货公司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本人或者拟任职期货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书;任职资格申请表;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身份、学历、学位证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资质测试合格证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4.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推荐人应当是任职1年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经理层人员。拟任人不具有期货从业经历的,推荐人中可有1名是其原任职单位的负责入。拟任人为境外人士的,推荐人中可有1名是拟任人曾任职的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经理层人员。推荐人应当了解拟任人的个人品行、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情况,承诺推荐内容的真实性,对拟任人是否存在本办法第19条所列举的情形作出说明,并发表明确的推荐意见。
45.ABCD【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①申请书;②任职资格申请表;③身份、学历、学位证明;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还应当提交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证明。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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