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福建2009年选聘“三支一扶”人员 4月20日报名截止

发表时间:2010/7/28 11:42:15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福建09年将选聘600名三支一扶人员 报名截止4月20日

今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将招募约六百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应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日前,福建省已向社会公布省级“三支一扶”岗位1078个,其中有138个岗位不限专业。即日起至4月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公共网“三支一扶”招募系统(http://www.fjbys.gov.cn/szyf/),查询岗位信息及报名。

  招考对象说明

今年的招募对象为省内、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但有志于到基层服务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需提醒大家的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有报名者经审查考核合格后,体检人选名单将于5月14日—5月28日在公共网上反馈给报名毕业生,最终确认名单将于6月10日—6月16日在网上公示。

政策优惠待遇

根据今年的招募方案,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将享受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还有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到相应财政困难县(市、区)所辖乡(镇)参加服务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到每年2000元代还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与往年相比,今年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在省内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不用参加统一招考,由接受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而此前,只有毕业生所服务的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才可免于统一招考。

此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在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时,初试总分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期满合格毕业生在报考省、设区市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时,笔试总分可加3分;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时,笔试总分可加5分;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不受应届毕业生身份限制。

服务期计入工龄

据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为教龄。

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