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0湖北选招毕业生到基层“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发表时间:2010/7/28 11:46:5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0年湖北省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 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专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2010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鄂三支一扶办〔2010〕7号)的安排,我省2010年继续按照公开选招、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基层计生、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计划和专业要求

2010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结合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招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重点支援农村初中义务教育;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选招26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岗位的公益性支农服务;选招260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支医,重点培养全科医生;选招80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选招8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选招8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其中支农需求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支医(含基层计生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扶贫、青年事务综合岗位专业不限。

具体基层服务岗位需求信息和专业要求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查询《2010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招计划分配表》(附件1),支教岗位信息和专业要求由省教育厅另行发布。

  二、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0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为满足大专层次的毕业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愿望,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我省从2010年开始在支农、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中选招部分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1—2周岁。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调整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

三、选招工作原则

选招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招、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

报名参加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招的高校毕业生,经双向选择签订意向性协议后,应参加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直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和体检。

体检不合格和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或参加岗前培训经选派后1周内不到岗的,取消选招资格,空缺名额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选招人员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文件下发2个月后自愿离岗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