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2006]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09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的对象主要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支医”、“支农”岗位也可从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五、工作安排
(一)确定、发布招募计划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2009年的招募任务进行分解,确定各省辖市招募计划并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具体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根据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和青年事务等基层岗位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前落实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
(二)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特别是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校园网)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在基层服务、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营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生在乡村大有作为的浓厚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募,并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政策咨询,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要设立报名点(设在校团委),受理学生报名,负责资格审查、政策宣讲等工作;同时,要根据工作部署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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