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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江西省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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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编委办,团委:

根据国家部署,我省自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在缓解基层人才匮乏、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多方面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校毕业生以及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09年将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今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支一扶计划五年1万名”目标要求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三支一扶”工作对于缓解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意义重大。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和条件

2009年全省计划招募2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07年、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2005年、2006年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具备赣办发电〔2006〕37号文要求的基本条件。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经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岗位与计划于2009年5月4日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3日至2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1),并按网上提示信息填写《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为四类: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招募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1.5的比例。低于1∶1.5比例的,可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调剂计划。

(三)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招募岗位条件及要求,组织专人在网上即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进入考核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毕业高校或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低保家庭的须提供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卷),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成绩于2009年6月18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区市人事部门等单位网站公布。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

(五)体检与考核。体检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标准(见附件3)进行,统一时间和医院,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被招募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也可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对因不符合要求出现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递补办法。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

(六)确定人选。考核、体检后,填写《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一式五份)(见附件4)。经设区市、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确定人选。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7月底前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报《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和《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名单》(见附件5)。《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www.jxrenshi.gov.cn/)下载。

(七)培训。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上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基层工作的现状、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要求、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也可请本地近年来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作经验介绍。

(八)派遣上岗。8月中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教育管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管理、考核按《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赣人发[2008]10号)执行。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在服务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在服务期间按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交纳党费、团费。

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五、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4.4∶5.6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440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560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

(二)两年服务期间,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选拔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派遣全部实行免费。

(四)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落实。

六、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机构编制、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关心爱护并使用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对“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为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县级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的原则,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根据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协调高校的招募动员工作,并落实报考研究生加分等政策。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结合本校实际出台鼓励措施和办法,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奖励或代偿助学贷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附件:

1、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网上报名办法

2、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

3、全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健康状况要求及体检表

4、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

5、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名单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网上报名办法

一、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通知,进行网上报名。

二、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区)、服务岗位、考区地点,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三、考生在网上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看是否已被确认。

四、已被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打印准考证页面进行打印准考证;未被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打印准考证页面,将无法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2009年6月1日9∶00—6月6日17∶00,确认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附件2:

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入党(团)时间

健康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服务岗位

(限选一项)

支教 支农 支医 扶贫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去向

(限报一市、县、区)

设区市 县(市、区)

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资格初审意见

备注

附件3:

全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江西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翻印

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格检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电 话

既往病史

家庭病史

外科

身 长

cm

胸 围

皮 肤

医生签字

体 重

kg

淋 巴

甲状腺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肛 门

泌尿生殖器

其 他

血 压

医生签字

发育及营养状 况

神经及精神

肺及呼吸道

心肺及血管

腹部器官

其 他

血常规

尿常规

化验员签字:

肝、肾功能、血糖检查

乙肝五项

化验员签字:

心电图

化验员签字:

胸 片

化验员签字:

B 超

化验员签字:

视力

左:

矫正

视力

左:

医生签字

右:

右:

砂眼

左:

其他

眼疾

右:

听力

左:

耳 疾

医生签字

右: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咽喉

唇颚

口吃

医生签字

齿

缺齿

齿槽脓漏

其他

主检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体检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入党(团)时间

健康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服务意见

(限选一项)

支教 支农 支医 扶贫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去向

(服务地、

服务单位)

服务年限

2年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五份,省、市、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此表可复制。

“全国三支一扶”办 制

附件5:

200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名单

填报单位: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盖章)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毕业院校

及时间

专业

学历

服务地

服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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