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11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5名2009年应届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对象、条件
(一)范围对象
1、2007-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本省范围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全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2007年全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全省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和07、08年“三支一扶”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从事支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卫生厅招募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有关要求,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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